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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加快醫用防護服注冊審批和生產許可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20-02-08 10:39:00
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加快醫用防護服注冊審批和生產許可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監督管理局:
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物資保障組有關工作安排,為進一步提升醫用防護服產能,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,現就加快醫用防護服注冊審批和生產許可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和鼓勵醫用防護服生產企業擴大產能。
對醫用防護服生產企業新增生產場地的,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按照《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九條和《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第十五條的規定,快速辦理。
二、支持和鼓勵其他生產企業轉產醫用防護服。
對生產出口符合美國、歐盟、日本等國家(地區)相關標準的防護服企業和有一定生產能力的工業防護服生產企業,通過完善生產條件,健全生產質量管理體系,其產品能夠符合《醫用一次性防護服技術要求》(GB19082-2009),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按照《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》第五章和《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第八條的規定,加快辦理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。
三、優化醫用防護服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程序。
對符合條件的,同步發放產品注冊證和生產許可證。產品注冊證和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原則上均不超過一年。
四、深入企業服務指導。
以上措施屬于此次疫情防控期間的臨時應急措施,疫情結束后自行解除。
國家藥監局綜合司
2020年2月7日